【本文来自《给吸烟者留有适当空间是否也应是一种原则?》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唉,,问题是:谁跟你说公共场所不许吸烟了呢?条例明确规定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可以划定吸烟区啊。。,,。。。按照《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被广泛称为“史上最严控烟令”和“最全面控烟立法”)第十条 下列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外区域禁止吸烟: (一)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儿童福利机构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场所; (二)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 (三)体育场、健身场的比赛区和坐席区; (四)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第十一条 除本条例第十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外区域,可以划定吸烟区。 吸烟区的划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和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标识; (二)远离人员密集区域和行人必经的主要通道; (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第十三条 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负有下列责任: (二)在禁止吸烟场所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和举报投诉电话号码标识;。。。。。。。。。。。。。。。。。。第九条、第十条分别规定了禁止吸烟的室内场所和室外场所范围。,,,, 第九条 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其实我估计很多人是看错了第九条和第十条的表述而已,条例里面说的是(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禁止吸烟。。。。(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外区域可以划定吸烟区
问题是吸烟的很多就没在公共场所划定的吸烟区里吸烟,举个例子,我家族里几个在医院工作的,北京一些三甲医院即便在厕所门口循环播放禁止吸烟的语音提示,但进去依然有强烈烟味(你如果想实地验证可以私信问我医院名字)。有的医院划定吸烟区,特意放着垃圾桶但满地烟头,不到半米的距离就是往地上扔而不是扔进垃圾桶,这样的烟民,我觉得不靠多一些处罚案例去警示大众,仅仅放个提示,解决不了问题,不知你同意否。
然而现实就是国内其实对控烟的实际管理和处罚非常非常非常之宽松,对控烟执法也是虚空或模糊化的,具体原因不方便展开说,但想必你也心知肚明烟草是利税大户,结果就是现实中控烟处罚案例少到几乎没有烟民当回事,这跟遛狗不牵绳一样,现实就是根本没人抽检罚款用案例来警示养犬人,普通百姓谁提醒别人遛狗得牵绳,谁就容易触发私人冲突。